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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驻华使馆通过农贸联澄清:泰国鱼类产品不会传播新冠病毒
202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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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国际部席梓峻)泰国驻华使馆委托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以下简称“农贸联”)帮助发布泰国农业部渔业司关于泰国鱼类产品传播新冠病毒风险的澄清信息。农贸联一直与泰国使馆和泰国农业部保持密切联系,致力于推动双边农产品贸易的发展,增强中国进口商和消费者对泰国农产品的信心。 

泰国使馆表示,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病毒的传播对国际贸易产生了巨大影响。泰国农业部近期关注到有鱼类产品传播此病毒的谣言。对此,泰国农业部渔业司作为国家海产品主管部门,做出了澄清。

农贸联愿与泰方一道,及时澄清行业谣言,推动中泰农产品贸易平稳、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如下译文:

编号:0508.2/2719                                                      

渔业司

泰国曼谷

电话(传真):0 2558 0133

2020年4月10日

致相关人士

主题: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COVID-19)确保泰国鱼类及海产品安全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以来,有人越来越担心人们会通过鱼类或海产品而感染这种疾病。对此,泰国渔业司和农业合作部做出以下澄清: 

新冠病毒传播的主要途径是飞沫传染和接触传染,尚没有报告COVID-19通过食物,包括鱼类和海产品进行传播的案例。而且,泰国要求制造商落实质量管控制度,包括《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及《危害分析和关键环节控制点》(HACCP),确保根据相关质量

标准和食品安全制度来生产和管控产品。食品经营者要执行良好的卫生管理制度,比如实际情况的管理(佩戴口罩、围裙和手套)以及在生产的每一个阶段勤洗手。

我们不断努力,确保所有泰国鱼类和海产品安全,确保生产商符合卫生和食品安全要求。因此,没有必要担心新型冠状病毒会通过食物传播,请放心食用泰国鱼类及海产品。

此致

梅萨科·帕克迪孔

部长

鱼类质量监管部

电话:0 2562 0600 转13119

传真:0 2579 6117